刚出窝的兔子能和大兔一起养吗?
刚出窝的兔子尚未成年,身体仍然比较脆弱,需要特别的照顾和保护。而成年大兔的体型和性格会带来一定的压力和危险,因此不建议将它们混养。如果一定要共处,可以先将它们隔离开,在相互熟悉适应后再尝试慢慢让它们相处。同时需要注意提供充足的食物和空间,以及定期观察它们的情况,避免出现伤害和疾病等问题。
有哪些“看上去不起眼,没想到是大案”的案件?
佳木斯的“宫润柏”案。唯一幸存的孩子去报了警,派出所认为是孩子间的胡闹,没管。孩子的舅舅领孩子去了刑警队,人家一听,发现事太大了。结果在他家里找出了好多没有处理掉的孩子的鞋子,尸体都被肢解了,封在火炕里。因为这事,派出所的警察被处理了一批,分局领导也受了牵连。市里对外发布是六人遇害,坊间传言绝不少于十人。
下河摸鱼、上树掏鸟,抓几只鸟儿养着玩儿,嘴馋了还能用来打打牙祭,这样的事我想农村的很多人都做过。再普通不过的一件小事,有人却为此换来了几年甚至十几年的牢狱之灾。
2014暑***,河南郑州一位大一新生闫啸天回到老家新乡市。
暑***期间,他朋友约定下河游泳,在同村人家门口树林发现鸟窝,两个人来了兴致,爬上树把一窝小鸟抓了下来自己饲养,总共十二只小鸟,饲养过程中死掉一只,飞跑一只,剩余十只。
黄雀儿
按理说,这事儿在农村是极其普通的一件事儿,不应该闹得沸沸扬扬还判了刑,可年轻人生性喜欢玩儿,闫啸天经常把养鸟的日常上传到自己朋友圈和朋友分享。
这一分享不得了,竟然又有人联系闫啸天,要高价购买这些小鸟。得知随便掏的几只鸟儿能卖个高价,可让闫啸天高兴坏了。最终,郑州来了一个“爱鸟人士”,以800块钱的价格买走了闫啸天手里的7只鸟儿;尝到甜头后,又以280元的价格,卖给洛阳的一个“爱鸟人士”2只,最后剩余的一只,被闫啸天卖给了辉县的一个爱鸟人士。
一个农村大学生,掏几只鸟就能卖到1000多元的高价,这让闫啸天两人来了兴致,小鸟全部卖掉之后,他们再次到树林找到一个鸟窝,并且又带回四只嗷嗷待哺的小鸟。并且发到朋友圈,等待买家的上门。
给大家分享一个发生在八十年代陕西省洛市的一个案件吧,很惊悚,1985年五月二十七日上午,陕西省商县刘弯乡王庙村民杜长年来到商县县城,寻找十二天前和他一起到县城的弟弟杜长英,十二天前兄弟俩约好一起回家,弟弟却失约了,且一直杳无音信,这日杜长年在县城寻觅一天未果,只好回来,路过商县造纸厂时,因之前和兄弟一起给厂里送过麦草,当时打了条想着把钱拿回来,不想由此牵出一件惊天大案。
进了厂子找到仓库保管候义亭说到弟弟失踪十二天时,候义亭愣了愣说;哎呦神色有些严肃,杜长年就问为什么,候义亭说前两天有个人拿着一块八毛五的麦草条子,名字却是杜长英,当候义亭询问时那人说杜长英欠他钱,被他堵街上,就拿这条子抵帐,当问到这人长像时,候义亭回忆说这人个子很小,十几岁娃娃似的,圆脸,耳朵大,带顶白色布帽,好像秃头口齿很怜忇。杜长年想了想觉得好像见过这人便问是不是四十左右,候义亭说是,杜长年想起去年在兄弟家见过,姓龙,住杨峪河乡王碙乡。第二天杜长年便集结本村八名壮汉找到龙治明,经侯义亭确认就是拿杜长英麦草条来领钱的人后,便向龙治民要人,龙概不承认,只说杜长英欠他钱,拿条抵帐,对杜长英去向谎称去西安打工了,双方争执不下闹到派出所,俗话说天不藏奸,当天又有另外一拨人来找龙治民来找失踪的亲人,派出所才意识到问题的严重性,当即扣留了龙治民并派人去龙治民家查看,这一看结果查出了一个惊天大案,后来省公安厅来挖掘,在龙治民家前后院子发现两个尸坑,共48具尸体,31男17女,在两年的时间内杀的,具体的经过网上可查,这里篇幅有限,希望回答合题。